根据国家留基委通知,现开始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详情请参阅国家留学网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或查看附件1)。
公派项目为: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36-48个月)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6-24个月)
(三)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1个月)
一、项目选派计划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3.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5.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选拔对象: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①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②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③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外语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6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1.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2.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3.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四、申请办法及时间
2026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五、校内申请相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1.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双面复印);
2.申报项目的教师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3.申报项目的学生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联系人:陈春香、王亚男
联系电话:0351-6998277
地址:主校区外专楼402办公室
附件1: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3: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