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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5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1或国家留学网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39)。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3 个月(含 3 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 个月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专家评审,对于特别优秀的理工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将按高级研究学者类别标准提供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5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64 年 1 月1 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支持通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派出的在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此前通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派出的在俄在读硕士一年级人员申请。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3.外语水平

本项目仅对研究生类申请人有外语水平要求。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研究生类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

申请人须于2025 年 3 月 10 日 0 时-4 月 1 日 14 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三、校内申请相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1.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双面复印);

2. 申报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3.申报项目的学生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如有问题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联系人:陈春香、王亚男

联系电话:6962878、6998277

地址:主校区外专楼402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南及附件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3: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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