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 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0-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人在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校内申请相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1月6日前完成校内审批流程,将申请表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1.申报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2.申报项目的学生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并于11月13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复印)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如有问题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联系人:陈春香 联系电话:0351-6962878
附件1: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简章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3: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