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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基委通知,现开始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通知。详情请参阅国家留学网通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或查看附件2)。

一、选派计划

1. 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6.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

2023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四、校内申请相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1.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双面复印);

2. 申报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26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如有问题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联系人:陈春香王亚男

联系电话:6998277  

地址:主校区外专楼402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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