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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基委通知,现开始组织申报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详情请参阅国家留学网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或查看附件3)。

一、选派计划

1.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2023年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见附件3。

3.选派类别和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5.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

国内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国外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5.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7.外语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①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⑤ 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3)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

2023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31日

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校内申请相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1.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双面复印);

2.申报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3.申报项目的学生请下载《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报送(1份)。

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327。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如有问题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联系人:陈春香、王亚男

联系电话:6998277

地址:主校区外专楼402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审批表

附件3: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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