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2023/2024年度与新加坡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和高校选派在职人员通过新加坡互换奖学金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23年派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暂定为3月,新加坡国立大学暂定为8月。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专业

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公共行政与管理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经济学、高级公共管理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12个月

3. 选派规模:10人

二、人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有学成后回国会原单位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推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申请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经济学、高级公共管理的人员需有两年以上的全职管理工作经验;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公共行政与管理的人员需有五年以上政府部门或公共企事业单位全职管理工作经历。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1日以后出生)

6. 具有四年制正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新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受理办法

被推荐人选应于2022年12月8至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新加坡互换奖学金”并按要求向各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务必于2022年1212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1.《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1份);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详见附件2一式3份)

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联系进行咨询。

联系人:陈春香、王亚男

联系电话:6998277地址:主校区外专楼402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2:新加坡互换奖学金对外联系材料清单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