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教外[2018]3号)的精神,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具体信息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087
一、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不含成班派出项目):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选派重点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
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二、外语水平:
需达到《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2)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网上报名和申请资料提交:
申请人应在2018年4月1日-4月15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网上申报后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含外语合格材料、学术成果支撑材料等)于2018年4月12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
(二)《太原科技大学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1份(下载附件1,并签字盖章)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请交空白表一份
申报工作中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地址:外专楼402 联系人:陈春香 电话:6998277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附件2: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附件3:选派工作流程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附件5:申请材料的说明
附件6: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受理单位一览表
附件7: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报指南
附件8: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常见问题解答